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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8, 2024 7:03:41 GMT
构必须在住院医师计划期间支付住房援助。基于这一认识,戈亚尼亚司法 4.0 中心第三法院的法官里卡多·路易斯·尼科利 (Ricardo Luiz Nicoli) 裁定,戈亚斯州卫生部必须向医生支付相当于住院补助金价值 30% 的住房援助。 再生产 机构必须支付相当于居留补助金价值30%的住房补贴 医疗机构仍须支付该医生自去年3月加入该计划以来所欠的金额。原告是一名基础外科住院医师,并要求补助金。 辩护由Kairo Rodrigues Advocacia Especializada 进行,整个过程持续了两个月直到宣判。 在判决中,法官强调,立法规定“举办医疗住院医师计划的卫生机构(大学或非大学)必须除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外,还必须为居民提供住房。 ” 尼科利还理解,该机构在其内部规定中决定不提供与所 电报号码数据 提供的居住计划相结合的住房,这一事实并不免除其遵守立法本身规定的义务。他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单纯的内部行为不能凌驾于立法之上,因为它们受到非法罪恶的玷污”。 因此,法官认为,“向住院医生提供住房是通过立法选择来确保的,只需要监管,并且不能接受原告因公共权力的惯性而受到伤害。 然而,判例和学说很快就定义了年度结算需要明确表明支付了哪些分期付款,例如保费、加班费、佣金等,从而无法制定一个广泛且无限制结算的通用结算条款。正如法律协议中所发生的那样,但仅涉及明确规定的金额。 无论是由于缺乏知识还是不信任,许多工会都反对这一程序,使雇主别无选择,因为该规定严格要求该类别雇员工会的批准。 另一个相关点是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和工会已经解释了具体的条款和计算,他或她也可以拒绝签字。此外,肯定有可能出现员工因担心遭到报复甚至被解雇而被迫签字的情况,因此,如果未来有证据表明同意有缺陷,司法机构可能会宣布解雇条款无效。 因此,无论是出于对未知的恐惧,还是由于其不受限制的法律安全的不确定性,数据表明该术语的使用很少,这与立法创新发生时的想象相反。 例如,当在相关年份提供了公司未向员工适当支付的特殊服务时,就会正确使用该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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